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交通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不提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导致案件无法结案、执法难以闭环现象。2022年12月6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案件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是:2022年02月23日:六安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1台货运车辆行驶在省道s351非现场卡点时,经超限检测动态称重仪检测显示超限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根据非现场锁定的超限证据,依法下达《超限告知单》《违法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催缴告知单》等法律文书,依法作出8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依法送达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2022年12月6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裕安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执行闭环,切实维护执法公信力。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朱向东)